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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4246482/2022-08598 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62号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日期: 2022-10-26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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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工业、交通\其他    通知
发布机构: 政府办
文号: 海政办发〔2022〕62号
成文日期: 2022-10-12
发布日期: 2022-10-12
有效性: 有效
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来源: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2-10-26 字体:[ ]

区政府办公室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印发《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的通知

各区镇(街道)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各垂直管理部门(单位):

《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通市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办公室

2022年10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

(2022-2024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壮大高新技术企业集群,特制定本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按照“突出源头、引培并举、整体联动、系统推进”的原则,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完善高新技术企业梯次培育机制,推动各类创新要素加速向企业集聚,形成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代表的创新型企业集群,为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

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体系,形成部门区镇联动工作机制,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快速增长、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4年,全区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达400家,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48%,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利润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比重达54%。

三、重点任务

(一)完善高企培育机制。成立以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组成的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协同配合,依据各部门职责,共同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进一步健全以区镇为主战场,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同推进的培育工作体系。明确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上下联动、协同推进,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提供专业、高效、精准服务。建立定期交流沟通制度,细化培育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及时通报各区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认定情况。加强业务指导,提高企业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产品质量、社会信用的重视程度,对共同做好企业服务工作。推动建立高企培育认定监测机制,对企业知识产权申报、研发项目实施、产学研合作、研发加计扣除申报等影响高企认定的重点工作定期汇总,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区镇和职能部门,制定和落实解决措施。注重收集、总结各单位在高企培育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区镇之间的交流及时予以推广。(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各区镇)

(二)深度排摸潜在企业。联合发改、市场监管等部门整理汇总拥有有效专利企业、专精特新及科技小巨人企业等名单,供各区镇排查高企培育目标企业。充分利用南通市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申报管理系统,建立泛科技型企业数据库,面向企业、中介服务机构和各区镇提供高企申报预诊断,目标企业排查和高企培育入库申报,为挖掘潜在高企提供技术分析手段。优先推荐符合条件的培育库入库企业申报高企。形成“发现一批、服务一批、推荐一批、认定一批”的良好态势。各区镇泛科技企业数量年均增长达20%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镇)

(三)加快中小企业培育。全面挖掘优质中小企业资源,开展跟踪辅导和服务,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落实研发加计扣除优惠政策,培育一批前景好、成长性强的优质中小微企业。积极推动全区中小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获得入库编号,享受国家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政策。将创新基础好、发展潜力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作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后备力量,在科技项目申报、创新创业大赛、优惠政策扶持等方面向入库企业倾斜。优先支持通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的企业申报南通市高企培育库,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转型,加速成长为高企。年均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入库数不少于400家。(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镇)

(四)推动载体链式孵化。加快科创载体规划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区镇创建新的众创空间、孵化器等科创载体,努力完善科技创业孵化链条,引进优质创投机构和科技服务机构,推动科技服务专业化和市场化,大力提升科技创业孵化载体运营质量和专业化水平,强化管理考核,实施科创载体运营绩效评价制度,落实载体认定、通创币等奖补政策。引导科技创业孵化载体围绕各类科技企业成长需求,提供物理空间、共享设施和专业化服务,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为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摇篮,增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源头供给。完善科创载体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的服务模式。依托众创空间和孵化器等创新载体,组织载体内企业参加创业大赛等各类创新创业活动。三年内孵化培育科技型小微企业100家以上。(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各区镇)

(五)强化科创项目招引。围绕我区“7群12链”产业特色体系,重点招引“有高科技含量、有高层次人才、有高成长潜力、有社会资本关注”的“四有型”科技创新型企业;优先招引符合高新技术领域的企业和重要的补链强链项目,着重引进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创新能力强和具有高成长潜力的科技型企业。做好项目前期联合预审,把好项目科技准入门槛,同时在项目注册之初即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确保新落户企业符合科技型企业或科创型企业标准。努力招引适合海门产业发展需要的高新技术企业,对有望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给予针对性政策辅导和全方位支持,共同推动科技型企业向海门集聚。全区每年新招引上述各类科创项目不少于120个。(责任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各区镇)

(六)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深入实施省双创人才计划、市江海英才计划和高层次双创人才倍增计划,推动人才工作试点,加快引进集聚科技创业团队,整合创业资源。突出科创项目和人才项目协同发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大力引进创新领军人才(团队)、高级管理人才等高层次人才,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科技成果转化和人才创业,促进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的深度融合,实现引进人才、培育企业与发展产业的良性循环,形成高新技术企业的蓄水池和培育库。努力推动初创期人才企业成长为高新技术企业。年均新引进集聚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15个,入选省双创人才10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各区镇)

(七)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引导泛科技型企业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建立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知识产权挖掘、实现发明专利消零。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创造的支持力度。帮助企业优化知识产权布局,不断促进高质量知识产权产出,科技型中小企业、高企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每年发明专利申请全覆盖。鼓励企业加强知识产权管理,以市场为导向实施专利布局,形成高价值专利,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对高新技术企业和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的专利申请,符合专利预审相关规定的,鼓励进入专利快速审查通道,帮助相关领域企业缩短审查周期。到2024年,全区“小升高”培育入库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发明专利授权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科技局,各区镇)

(八)做优科技金融服务。探索建立以天使投资基金、创业投资、科技成果风险补偿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股权债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融资服务格局。发挥天使投资引导基金的作用,通过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科技型初创期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苏科贷”、“通科贷”、“高企贷”等科技金融产品作用,扩大政策惠及面,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方位、全成长周期金融服务。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质押获取融资,实现企业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实行政策性科技金融产品贷款贴息政策,降低科技型企业融资成本,进一步缓解高新技术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痛点,年度各类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超8.5亿元。(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海门区支行、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区镇)

(九)提升高企管理服务。完善高企培育服务机制,全面提升科技管理部门、科创载体服务机构业务水平,提高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引入专家咨询服务,重点针对高企培育库入库企业、高企、高企培育评审临界点上的企业,邀请省专家来海辅导,提供专业咨询,给予个性化诊断建议,提高高新技术企业申报质量。对获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研发投入、知识产权、成果转化等工作推进机制,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可持续发展。加快构建企业成长培育机制,加速发展一批拥有自主核心技术、持续创新能力强、发展后劲大的高新技术企业。通过政策引导,实现有效期内高企每年申报知识产权不少于5项,其中Ⅰ类知识产权至少1项;高企研发项目备案申报全覆盖,研发费用辅助账设置全覆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享受率100%。(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镇)

(十)规范中介机构服务。择优筛选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培育重点服务机构,支持其开展高新技术企业培育相关工作。加强对会计(税务)师事务所、知识产权代理机构和高企申报服务机构等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强化责任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申报质量。充分发挥各类中介机构力量,加强行业自律,规范从业行为,保障企业权益,共同促进我区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强化高企培育企业专利申报质量与管控,建立科技与市监部门信息通报和联合惩戒机制,引导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十一)落实高企税收政策。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强化高企所得税、研发加计扣除政策的落实,切实让企业享受到国家政策的带来的红利。通过落实政策,充分激发企业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和加大研发投入的热情,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实现海门区产业结构不断优化,企业质态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科技局,各区镇)

(十二)加大高企政策宣传。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大对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培育政策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政策实施效果。重点宣传获评三类科创项目的高新技术企业,为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示范,吸引365体育投注-【官方授权牌照】@的科技型企业参与到高新技术企业和科创项目的培育认定中来。(责任单位:区融媒体中心、区科技局,各区镇)

附件:1.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

2.海门区高企招引培育认定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附件1

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重点任务分解表(2022-2024年)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时间进度

2022年

2023年

2024年

1

强化科创项目招引,每年新招引各类科创项目不少于120个。

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委、区项目办、区行政审批局、区科技局、区商务局,各区镇

开发区30个,临江新区30个,海门港新区、三厂工业园区10个,三星镇与中心镇8个,海永镇2个。

2

健全梯次培育机制。

区科技局、区市场监管局,各区镇

形成五级梯次培育库,重点抓好科技型中小企业库、“小升高”培育企业库和高新技术企业库在库企业的管理和维护。

3

完善企业链式孵育,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双创载体不少于3家,其中专业型载体不少于1家。培育形成1条科技企业孵化链条。

区科技局,各区镇

各区镇加快推进科创载体建设,开发区、临江新区力争培育形成1条科技企业孵化链条。

4

加强知识产权创造,全区拥有知识产权的泛科技型企业达到800家。

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各区镇

各区镇每年增长20%以上。

5

集聚创新创业人才,每年新引进集聚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45个,入选省双创人才30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9个。

区委组织部、区科技局、区教体局、区人社局,各区镇

每年新引进集聚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项目15个,入选省双创人才10名、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团队)3个。

6

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每年实施产学研项目不少于120项。

区科技局,各区镇

产开发区35个;三厂工业园区、海门港新区、临江新区15个;三星镇、常乐镇、悦来镇、四甲镇、正余镇、余东镇10个。

7

优化科技金融服务,年度全区“苏科贷”、“通科贷”、“高企贷”、“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金融贷款余额超8.5亿元,支持科技创新型企业60家以上。

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人行海门支行、江苏海鸿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各区镇

按年度计划组织实施。

8

推动高企快速成长,全区累计培育雏鹰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培育企业分别达到40、10和2家。

区科技局、区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区镇

每年三类科创型企业培育不少于12家。

三、工作机制

(一)协调会商机制。高企培育认定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分别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方式召开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定期会议一般每年两次(每年9月上旬和3月上旬各召开一次),不定期会议根据议题紧急和重要程度临时召开。根据议题不同,可以召集全体或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具体事项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通知其他单位参加。

(二)联合服务机制。建立高企培育认定联合服务机制。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工作业务,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联合服务专班,会同区镇对拟申报及培育企业围绕知识产权布局、研发项目确立、研发费用归集等高企申报工作要点开展申报培育辅导。提升培育认定企业质态。区镇对培育认定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相关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上门辅导,原则上每半年组织实施一次。联合服务的方案由发起单位牵头制定,方案应当包括:目的、对象、范围、内容、时间、方式等。参与单位要依法履行职责,选派精干的业务人员参加。

(三)信息通报共享机制。涉及高企培育认定企业的知识产权申报授权信息、纳税申报信息、研发项目备案信息等。各成员单位联络员要及时、全面地将信息汇总至科技局,由科技局呈区分管领导阅示后下发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资源互通共享。

(四)综合运用机制。各成员单位要根据业务工作开展和信息通报共享中反映的情况,及时提出高企培育认定中涉及本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由联络员汇总至科技局,对普遍存在的问题,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会商解决办法,个性化问题由业务涉及部门协商区镇点对点解决。

四、工作要求

(一)主动参与,明确职责。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参与领导小组各类事项的讨论与研究,认真落实领导小组工作会议议定事项和确定的工作任务,及时、主动研究和解决高企培育认定工作中的问题。

(二)认真组织,全面履职。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业务工作认真组织好高企培育认定工作,明确工作要点和实施计划,有效开展好对培育认定企业的业务指导工作,切实提升企业申报质态。

(三)共建共享,发挥合力。要充分发挥领导小组作用,互通信息,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高效有序的长效工作机制,为区委、区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和推动海门高质量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各区镇参照区级架构建立各自的高企培育认定工作专班。


解读:《南通市海门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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